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建设,为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信用环境,市工商局决定企业年度检验时对部分商事信誉较高的企业实行免检。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免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信誉等级的分类
信誉等级的分类根据企业登记注册、生产经营、纳税、有无不良记录等几方面情况,总体划分为A、B、C三个信誉等级。A级信誉最高,B级次之,C级最低。
(一)A级信誉企业:遵纪守法,至申报年度连续三年以上无受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的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至申报年度连续两年经营无亏损,商事信誉高。
(二)B级信誉企业:遵纪守法,至申报年度连续两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经营状况正常,至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经营无亏损,商事信誉较高。
(三)C级信誉企业: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有一次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上能依法经营。
二、信誉等级的认定
(一)企业申请。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向登记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信誉等级。
(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核查企业登记资料、年检档案、机读信息和有无受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等情况,认定信誉等级。
(三)媒体公示。对获得当年度免检资格的A级、B级企业,将在《武汉红盾信息网》上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免检资格。
信誉等级的认定工作于每年2月28日前完成。
三、分类监管的措施
按照扶优扶强、简化手续的原则开展免检工作,给优秀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登记监管有效性。
(一)对A级、B级信誉企业可认定为免检企业,其中A级企业享有三年办理一次年检的优惠政策,相关检查以自查为主;B级企业两年办理一次年检,但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每年实地检查一次;对C级信誉采取以下限制性措施:每年如期参加年检并重点审核年检申报资料,一年内实地检查不少于两次。
(二)对免检企业在免检期限内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免检企业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认定为免检企业。
四、免检操作办法
(一)免检企业免交年检费。
(二)年度检验以形式审查为主。免检企业每年4月30前需登陆《武汉红盾信息网》在线填报《免检企业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免予提交其他资料。对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免检戳记。
(三)“免检”并非终身荣誉,在有效期满时可重新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服务联系制度。加强对免检企业的服务监管,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对辖区内的免检企业指定专人联系,及时向其宣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时了解企业对工商职能的需求,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相关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免检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各级登记机关加强对免检企业联络员的法规培训,引导企业珍惜免检荣誉,建立严格的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在企业依法经营、建立良好信用形象、监督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附件:免检企业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
(市工商局窗口供稿)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