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为确保今年网上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网上年检程序
  (一)点击“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网站”(www.servicenter.gov.cn)-“网上年检”,进入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页;
  (二)请仔细阅读年检须知;然后点击“年检表格下载”,获取并填写年检所需相关部门的表格。
  (三)点击"网上申报",分别进入以下两个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1 、进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 (商务部网站),录入、上报并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后,无需网上通过,即可携带商务、财政、税务、外管部门所需资料及证件,到联合办公中心办理书式年检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不需进入商务部网站申报。
    2 、进入,"武汉红盾信息网"企业年检链接或直接输入http://wznj.whca.com.cn进行网上年检的申报,待初审合格后,即可携带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和相关证照到联合办公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年检手续。

  二、企业申报联合年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市商务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样本)复印件;
  2、批准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未满一年的新批企业不作要求);
  5、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咨询电话 :82844209

  市工商局: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网上反馈意见的指引,使用“年检数据申报软件”打印的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注明“由本公司(或企业)提供,内容与原件一致”;原件供核对后退回;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6、有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通过上年度年检的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注明“由本公司(或企业)提供,内容与原件一致”;下设的分支机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
  7、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将通过反馈意见通知企业)。
   已进入清算阶段的企业,不需提交审计报告,但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并注明“由本公司(或企业)提供,内容与原件一致”;原件供核对后退回。
  二、分公司(分支机构)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网上反馈意见的指引,使用"年检数据申报软件"打印的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隶属企业2010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注明“由本公司(或企业)提供,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须注明"由本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6、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将通过反馈意见通知企业)。
  3、年检费用
  每户企业年检费为50元。
  咨询电话:82789161

   市财政局: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副本;
  3、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所需会计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可在本网站"网上年检--表格下载"中下载;审计报告应附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4、验资报告复印件(2010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5、2010年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可不参与年检。
  咨询电话:82851409

  省外管局:
  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须知
  一、外汇年检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外汇年检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工商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外汇年检所需材料
  1、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及审核报告(原件);
  3、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盖公章,该表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常用下载”栏目中“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下载)。
  四、外汇年检流程(两种方式可供企业选择)
  (一)企业委托出具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外汇年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外汇年检,企业和事务所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现场年检)
  1、企业与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受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系统”会计事务所客户端软件提交企业外汇年检电子数据。事务所人员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 ,从“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下载并安装客户端软件。(2010年已安装相关软件的事务所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1)安装完毕后,事务所年检人员首先以事务所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机构类型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代码为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admin”,密码为“000000”;
  (2)登录系统后添加用户,设置“用户代码”及“用户名称”,并将状态设置为“正常”,添加成功后退出系统;
  (3)以步骤(2)添加的用户身份重新登录系统,用户初始密码为“000000”,登录系统后,通过“年检管理”按照提示逐步填写相关外汇年检信息,直到提交成功为止。
  3、外汇局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企业年检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会计事务所年检人员应及时查询年检结果。如企业未通过外汇年检,外汇局将退回事务所提交的该企业电子年检信息,事务所须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企业到外汇局设立的银行外汇年检点(名单附后)办理外汇年检
    (2010年已安装相关软件的企业或银行年检点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1、下载并安装客户端软件。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 ,从“2011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中下载并安装直接投资系统企业客户端软件。
  (1)首先以企业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机构类型选择“企业”,机构代码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admin”,密码为“IC卡后六位数”;
  (2)登录后添加用户,设置“用户代码”及“用户名称”,并将状态设置为“正常”,添加成功后退出系统;
  (3)以步骤(2)添加的用户身份重新登录系统,用户初始密码为“000000”,登录系统后,通过“年检管理”功能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相关外汇年检信息,直到提交成功为止。
  2、提交成功后,企业持外汇年检所需纸质材料到外汇局设立的银行外汇年检办理现场年检。
  3、外汇年检点工作人员初审企业提交的外汇年检信息,收下纸质年检材料并定期送至外汇局。
  4、外汇局对企业年检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5、企业和银行外汇年检点人员及时查询年检结果。如未通过外汇年检,外汇局将退回企业提交的电子年检信息,企业或银行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五、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年检年度内发生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重大信息变更的,应先向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后,企业再填写并提交外汇年检信息。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上述重大变更事项的,应提请企业向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后,事务所再向外汇局提交外汇年检信息。
  六、外商投资企业如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和申报外汇年检信息,将不能办理外汇业务。同时,外汇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违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七、外汇年检咨询电话
  87810470   87327225   82850140
  外汇局设立的外汇年检点(武汉市)   

  市税务部门(国税一套、地税两套):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参加税务年检。
  注:
  1、若企业的工商注册号发生变更(或企业其他相关信息办理了工商变更),请于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
  2、办理税务年检时请提交商务部网上打印年检报告书(封面有“样本”字样的),而不是工商网上的年检报告书。
        3、联合年检报告书上的法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事项请勿漏掉,凡复印件要求盖章。
  咨询电话:82841976   82842403

  统计局:
  1、本着方便企业、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2011年统计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审验方式进行,各参检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内新注册成立、新迁入武汉的外资企业除外,其特殊要求参见下第2点)无须另向市统计局另行提交书面材料。
  2、2010年新注册成立、新迁入武汉的外资企业,需另填写电子版的《武汉市统计登记申报表》 http://www.whtj.gov.cn/Soft/SoftDown.aspx?id=763 。填报完成后,请将电子版《统计登记申报表》EMAIL发送至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whtj_smc@wh.gov.cn,邮件抬头请注明“2011年外资年审”字样),或用宽行纸质表打印填报后(需加盖公章)寄送至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邮寄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90号武汉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收,邮编430017,信封上请注明"2011年外资年审"字样。
      3、2011年我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上比对审查重点是:各参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中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经营等项内容和数据资料,须与上报给各级统计机构的2010年专业统计年报表中相关内容和数据资料一致。我局保留对企业年审材料中提交的相关统计数据真实性进行统计查询的权利,对数据不符的和有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年审将不予通过,并按统计法相关规定处理。如确有出入,请先直接与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联系,并随后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咨询电话:828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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